平昌县市场监视办理局关于2批次不及格食物核查
四川省市场监视办理局、涉及2批次不及格食物。现将不及格食物核查措置环境布告如下:平昌县望京镇代辉超市运营的1批次山奈(2025年5月1日购进),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适GB 2760-2014《食物平安国度尺度 食物添加剂利用尺度》要求,查验结论为不及格。我局于2025年7月9日启动核查措置,对平昌县望京镇代辉超市进行现场查抄。已查明当事人以54元/kg的价钱购进山奈5kg,购进总额270元,已发卖4。61kg,库存0。39kg,我局法律人员正在送达不及格查验演讲当天将库存0。39kg山奈进行,同时责令其当即启动召回法式。经查询拜访,当事人运营超范畴利用食物添加剂的食物的行为,违反了《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》第三十四条第(四)项之,属违法行为。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检验权利,我局决定当事人运营超范畴利用食物添加剂的山奈0。39kg,并对当事人免予行政惩罚。平昌县惠平易近购物核心运营的1批次洗姜(2025年6月24日购进),噻虫胺项目不合适GB 2763-2021《食物平安国度尺度 食物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要求,查验结论为不及格。我局于2025年7月29日启动核查措置,对平昌县惠平易近购物核心进行现场查抄。已查明当事人以9元/kg的价钱购进洗姜15kg,购进总额135元,已全数发卖完毕。我局责令其当即启动召回法式。我局于2025年8月12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。当事人运营农药残留跨越食物平安尺度限量的食物行为,违反了《食用农产物市场发卖质量平安监视办理法子》第十五条第一款之,属违法行为。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检验权利,根据《食用农产物市场发卖质量平安监视办理法子》第四十八条的,我局责令当事人当即遏制违法行为,并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惩罚。



